01.加值中心相關問題

如果您從未申請過電子發票營業人資格(即您從未透過任何加值中心、系統商,開立屬於您公司的電子發票)

也沒有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的營業人帳號密碼,您可透過以下流程進行申辦:

 

 

Step 1.

您可透過上方功能選單【線上申請】申請加入】功能

跟隨系統步驟完成申請

 

Step 2.

準備以下資料,以利申請快速:

l   國稅局稅籍資料函(或最近一期申報表、購票證明…等可核對稅籍編號之資料)

l   台灣萬事達金流電子發票平台合約書(一式兩份)

l   電子發票字軌申請檢具文件(包含以下資料,共11頁):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

   附表1 - 使用電子發票承諾書

   附表2 - 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自行檢測表

   附表3 - 電子發票證明聯採用感熱紙切結書 (無使用感熱紙列印發票證明聯免附)

   附表4 - 總機構代其他固定營業場所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明細總表

   附表5 - 委託加值服務中心事務委任書

 

※ 上述平台合約書與字軌申請檢具文件,在您完成線上申請後,我們系統將自動產生專屬文件提供下載,只要印出、確認用印,並將文件寄回給我們即可!

 

Step 3.

請與專屬業務聯繫,確認最適合您的電子發票服務方案內容,並完成付款。

如您尚未有專屬業務,也可來電02-2428-6860,或透過官方LINEID@gomypay)聯繫客服協助服務!

 

Step 4.

收到申請資料與確定合作方案內容,正式成為您授權委任的加值服務中心後,我們將於完成設定後Mail發送開通通知信件給您,收到信件後,即可依操作說明進行發票開立使用囉!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或者透過官方LINE聯繫客服。

 

如果您已經有電子發票營業人資格,您可透過以下流程進行申辦:

 

Step 1.

您可透過上方功能選單【線上申請】申請加入】功能

跟隨系統步驟完成申請

 

Step 2.

準備以下資料,以利申請快速:

l   國稅局稅籍資料函(或最近一期申報表、購票證明…等可核對稅籍編號之資料)
l   台灣萬事達金流電子發票平台合約書(一式兩份)

 

如果您沒有 工商憑證 ,需準備:

l   電子發票字軌申請檢具文件(包含以下資料,共6頁):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

   委託加值服務中心事務委任書

 

※ 上述平台合約書與委任文件,在您完成線上申請後,我們系統將自動產生專屬文件提供下載,只要印出、確認用印,並將文件寄回給我們即可!

 

如果您有 工商憑證 ,可免除提供委任申請文件,自行透過以下流程完成發票委任:

 1. 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營業人專區,並點選【營業人功能選單】-【設定接收方式及授權】
 2. 點選【新增】-【發票字軌號碼相關業務】
 3. 在委任接收方式中,選擇由加值中心接收,並輸入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電子發票加值中心的統編
 4. 設定欲委任授權的時間與發票期間
 5. 按下儲存,插入工商憑證並驗證,即完成授權委任申請

未命名 1

 

Step 3.

請與專屬業務聯繫,確認最適合您的電子發票服務方案內容,並完成付款。

如您尚未有專屬業務,也可來電02-2428-6860,或透過官方LINEID@gomypay)聯繫客服協助服務!

 

Step 4.

收到申請資料與確定合作方案內容,正式成為您授權委任的加值服務中心後,我們將於完成設定後Mail發送開通通知信件給您,收到信件後,即可依操作說明進行發票開立使用囉!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或者透過官方LINE聯繫客服。

 

台灣萬事達金流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採用雲端網頁式平台設計,免安裝、免設定,不受作業系統限制。
不論
在辦公室內或者外出,只要開啟瀏覽器,即可隨時隨地完成電子發票相關作業,讓發票管理更輕鬆、更有效率。

 

我們的服務包含:

 🔹 雲端網頁式操作,立即上線

-無需下載或安裝任何軟體
-支援 WindowsMac、電腦、平板與手機
-任一地點、任一時間,開啟網頁即可開立發票

 

🔹 B2C / B2B 電子發票全面支援

-同時支援 B2CB2B 電子發票開立
-提供單筆手動開立與批次(多筆)開立功能
-依照範本匯入資料,即可快速完成大量開立作業

 

🔹 API 串接,自動化開立發票

-提供完整 API 串接服務
-可與既有GoMyPay金流系統整合
交易完成即自動開立發票,減少人工輸入與錯誤風險
-有效節省人力成本,提升整體作業效率

 

🔹 電子化通知,降低營運成本

-發票開立後即時以電子方式通知客戶
-免紙本列印與郵寄,節省發票寄送成本
-提升資訊傳遞速度與使用體驗

 

🔹 載具與捐贈一次完成

-開立發票時即可設定會員載具或捐贈對象
-消費者可透過發票通知信連結完成歸戶
-流程直覺簡單,符合消費者使用習慣

 

🔹 中獎發票管理更省力

-每期中獎發票清冊可於後台查詢與下載
-提供中獎通知機制
-可搭配超商列印服務,將兌獎資訊以 Email 提供消費者
-有效取代紙本寄送流程,降低行政成本

 

🔹 空白發票與申報作業一次搞定

-每期空白發票由系統自動上傳,免除人工操作
-提供媒體申報檔下載
-協助營業人快速完成報稅與申報作業

 

🔹 發票管理流程完整、清楚

-支援發票開立、作廢、折讓與紀錄查詢
-操作介面清楚直覺,新手也能快速上手
-搭配多管道客服支援,讓您安心使用

 

為什麼選擇 GoMyPay

GoMyPay 不只是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更是您在金流上的長期夥伴。透過系統化、雲端化與自動化的設計,協助企業降低時間與成本負擔,讓發票、對帳與報稅作業都能輕鬆完成,專注在真正重要的業務成長。

我們將於收到營業人寄回的合約資料,與確定雙方合作方案後,約10至14個工作日內完成開通流程。(如您已有電子發票開立資格,並持有工商憑證,流程僅需7個日曆天內)

系統密碼格式要求需包含:英文大小寫+數字+特殊符號,四種規則且至少8碼,請先確認輸入密碼是否正確、大小寫是否有誤。如因錯誤次數過多造成帳號鎖定,請透過「忘記密碼」功能進行重置與解鎖。

營業人可透過後台 資料管理-公司基本資料-編輯,自行修改包含:稅籍登記地址、聯絡信箱、聯絡人姓名、電話、密碼,以及銷售項目。
如變更的是登記名稱、稅籍編號(通常為稅籍登記地異動後連帶變更),請盡快與您的專屬業務或客服人員進行聯繫,提供最新相關公文資料進行修改,避免發票營業人資訊錯誤。

可以的,電子發票與傳統(紙本)發票可以同時使用,實務上也有不少商店會依不同銷售情境搭配開立。

 

但同時使用電子發票與傳統發票,在營業稅申報時需要特別留意:
加值中心僅會協助處理並上傳於系統中開立的電子發票資料,傳統發票的申報仍需由營業人自行留意與申報完成,以確保申報資料完整正確。

可以。但為避免字軌重複使用將造成罰則,如營業人同時使用複數以上加值中心,我們將不會自動替營業人進行取號(字軌全取),請營業人自行提供每一期提供要放在我們系統使用的字軌區間起訖號。

即使每月只開立十幾張發票,其實也很適合改用電子發票喔!
現在有許多發票開立量不大的商店也漸漸改用電子發票,主要是因為:

-不需要事先購買或保管紙本發票
-開立、作廢、查詢都更方便
-可降低填寫錯誤與遺失風險
-申報時也能直接使用媒體申報檔,減少人工整理的時間

 

電子發票除了有效省下購買、保管、填寫紙本發票的時間與風險外,也讓作業流程更簡單、不容易出錯。

 

台灣萬事達金流電子發票加值中心也提供多種彈性方案可選,讓發票量少的商店也能用得輕鬆、成本可控:

不需要一次買大量額度
用多少、選多少,成本可控
發票量成長時也能隨時調整方案

 

即使只有少量開立,也能享有:

線上即開即用,免紙本、免保管
發票自動上傳、申報更省時
客戶通知電子化,提升專業形象
後台可隨時查詢紀錄,管理更輕鬆

 

若您有特殊營運模式或未來成長規劃,我們也可協助評估最適合的方案,讓您用最低門檻、最省事的方式開始使用電子發票,之後再依實際需求彈性調整。 😊 

不是一定需要。

電子發票是以電子方式提供給消費者(例如E-mail、會員載具、手機條碼等),不需要印出紙本發票也符合規定。

如果您的商店是偏向有固定店面、常有現場交易的話,使用熱感機印出發票紙本交付消費者的確比較方便;但如果您的交易模式是網路交易或者不常需要現場列印的話,則不一定要購買設備。

 

台灣萬事達金流電子發票加值中心也有提供熱感機與發票紙捲可加購,適合需要即時出單的商家,但是否選購仍依您的實際營運模式決定。

 

❓通常來說,什麼情況下需要提供紙本發票?

-消費者當下明確要求紙本發票
-現場交易,且消費者未使用載具或留下Mail
-該張二聯式發票中獎,需提供中獎人紙本發票

👉 這時候,您可以選擇:

-以熱感機即時列印紙本發票(自行採購設備與合規發票紙捲,或透過我們購買)
-或使用全家便利商店列印方式提供消費者自行列印

 

如果您有提供消費者中獎發票的需求,但不想購買熱感機與紙捲的話,我們也有更彈性的方式──

透過台灣萬事達金流電子發票系統,您可以啟用超商列印功能,讓消費者自行至全家便利商店列印電子發票(每張20元,列印費用由營業人吸收),商家無需準備印表設備與負擔郵寄成本,也能增加消費者因字軌多一個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機會而消費的意願喔!🥰

 

中獎發票清冊出來後,我們會於單月4日前,將當期中獎清冊發送至營業人Mail。營業人也可以透過發票系統後台:發票管理-中獎列表 進行查看。


因各營業人發票交付、通知方式不同,加值中心不會代為通知消費者中獎資訊,請營業人自行查看中獎清冊,並提供消費者中獎發票。

02.營業人電子發票相關問題

若您的發票有需要作廢或修正內容的情況,可透過【發票管理】-【銷項發票】
進入對應發票詳細頁面,透過【作廢】或【註銷】功能進行發票修正。

 

.作廢跟註銷有什麼不一樣?

作廢 是指這張發票號碼不使用了,通常是給退貨用的。(也可做為修正資訊用)

註銷 是原發票號碼重開,通常作為B2C發票內容修正用;註銷後發票會恢復空白字軌,在媒體申報檔中沒有任何記錄,需即時接續重開動作,將該字軌發票內容進行重新正確之開立。

 

      三聯式發票(B2B)如有開立錯誤之情事,請向買受人收回發票並進行作廢重開。註銷重開僅適用於二聯式(B2C)發票。

      為避免重複兌獎問題,如有列印紙本發票需求,請注意勿讓消費者取得註銷前的發票證明聯。

 

作廢發票

電子發票的核心是資料上傳與留存於財政部系統,不是「需不需要印出來」喔!

依照電子發票相關規範,電子發票以「電子交付」為主,但當消費者有紙本需求或不具備載具條件時,商店仍需要能提供「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

 

什麼情況下「一定要印」紙本?
👉以下情況,商店必須能提供紙本電子發票:

 - 消費者明確要求紙本發票

 - 現場交易,消費者未使用載具,且消費者未提供 E-mail 或其他接收方式

 - 交易當下無法以電子方式完成交付

 - 消費者存於會員載具(電子留存於系統)的發票中獎,且未於開獎前完成歸戶

(※ 如商店有使用我們系統的超商列印發票功能,可透過系統發送超商發票列印資訊給消費者,商店無需自行列印/提供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

 

什麼情況下「不需要印」紙本?

👉以下情況,商店可以不需列印紙本發票:

 - 開立發票時,發票直接存入手機條碼/載具(發票一經存入載具即視為消費者已取得發票,請勿提供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避免違反電子發票相關規範)

 - 消費者同意以Mail接收發票(存於會員載具,如發票中獎再行提供紙本即可)

 - 該張發票已設定捐贈

開立給公司(B2B,三聯式發票)與個人消費者(B2C,二聯式發票)的電子發票,主要差異在於發票類型、填寫內容與使用目的。

 

👉 三聯式發票(B2B)電子發票:

  適用於公司行號之間的交易,作為報帳、入帳及稅務申報使用,開立時需填寫公司抬頭與統一編號。如有開立錯誤,僅能作廢重開、不可註銷修正。

 

👉 二聯式發票(B2C)電子發票:

  適用於一般消費交易,發票可透過Mail或載具方式交付,並可進行歸戶與參加統一發票對獎。如有開立錯誤,可作廢重開、也可透過註銷進行修正。

 

比較項目

二聯式發票(B2C

三聯式發票(B2B

主要使用對象

一般消費者(個人)

公司、行號、機關團體(可報帳者)

是否可報帳

不可

可以

是否可扣抵營業稅

不可

可以(5% 營業稅)

是否可存入載具

可以

不可

是否可事後歸戶

可以

不可

營業稅處理

營業稅併入售價中,不另列

營業稅需另行列示

發票金額顯示方式

僅顯示「含稅總金額」

顯示「未稅金額、稅額、含稅總額」

買方統一編號

不填寫

必須填寫

發票用途

消費憑證、兌獎

報帳、記帳、扣抵營業稅

發票兌獎資格

可以兌獎

不可兌獎

 

提醒您:

.發票類型需於開立當下確認,若類型選擇錯誤,需依規定作廢後重新開立

.是否為公司或個人使用,請依實際交易對象選擇對應的發票類型

 

請確認以下欄位是否正確填寫:

👉 統一編號須為 8 碼半形數字(如有輸入)

👉 品名、數量與金額為必填(如金額無法輸入,請檢查是否品名與數量有欄位漏填)

👉 本期是否仍有剩餘字軌可作開立(可在銷項發票頁查看)

 

若已排除以上問題,仍無法開立發票,請截圖開立的發票內容與系統錯誤訊息,並聯繫客服人員協助處理。

不可以。
依電子發票相關規範,電子發票原則上必須以「實際交易發生時間」開立,不得任意補開過去日期或預先開立未來日期的發票。

 

為什麼不能開立過去或未來的發票?

👉電子發票開立後,需於規定期限內上傳至財政部系統,作為交易與稅務申報依據,因此:

不可補開過去日期的發票(事後補開)
不可預先開立未來日期的發票(交易尚未發生)

上述情況皆不符合電子發票的開立原則。

 

📌正確的開立原則

發票應於實際交易完成時開立
發票日期須與實際交易日期一致

為確保電子發票資料可正常上傳與系統順利處理,在設定或開立電子發票時,品名請避免使用以下 6 種特殊字元:

小於符號

< 

大於符號

> 

and 符號

&

單引號

'

雙引號

"

冒號

:

 

電子發票資料是以XML格式進行傳送與儲存,上述字元屬於系統保留符號,若直接使用於品名中,系統可能無法正確判讀內容,進而導致:

1.          發票資料上傳失敗

2.          發票遭系統退回或無法開立

3.          後續查詢、對帳或申報異常

 

為避免發票開立異常,建議品名只使用「中文、數字、一般符號(如 - 、+)、全形符號(如&)」進行命名,以確保發票資料可順利處理。

 

錯誤示例:

正確寫法建議:

說明

咖啡&蛋糕

咖啡和蛋糕

咖啡、蛋糕

咖啡&蛋糕

將符號改為中文,或使用全形符號(全形符號在XML格式中是依中文進行識別)

A套餐:薯條

A套餐:薯條

A套餐-薯條

將符號改為全形,或使用一般符號(如 - 、+)

"特價"商品

"特價"商品

將符號改為全形

兒童繪本: I'm Bear

兒童繪本:Im Bear

兒童繪本:I am Bear

將符號改為全形,或使用英文完整書寫格式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客服聯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感謝您的配合與理解。

 

 

請將重複的發票作廢,僅保留一張正確發票。


如您的情形為:

同時使用兩個以上的加值中心,並字軌重複使用,請先確認哪一邊加值中心的發票實際未開立成功(雖有開立,但因為字軌重複所以被國稅局系統攔擋下來,實際未開立上傳成功),向買受人回收該發票,並將該發票內容依未使用過空白字軌重新開立與交付。

依電子發票相關規範,電子發票一旦開立並上傳至財政部,即不得修改內容;若有錯誤,需依規定以「作廢」或「註銷」方式處理。

 

作廢與註銷的簡單區分

 

作廢

註銷

發票是否已成立

否(未完成交付)

適用對象

B2B / B2C

僅限 B2C

是否需重開發票

視實際需求

原字軌處理方式

字軌作廢,無法再使用

字軌恢復空白,可再使用

重開方式

重新開立全新字軌發票

依原字軌號碼重新開立內容

常見情境

已交付後才發現錯誤

即時發現誤開

B2B發票及已交付的B2C發票只能作廢,未交付的B2C發票可先註銷再重開。

 

若電子發票已完成開立並交付,處理方式如下:

尚未超過當期營業稅申報期限

-營業人直接於系統執行電子發票作廢

-重新開立正確的電子發票並交付買受人

已超過當期營業稅申報期限

-作業方式比照紙本發票

-需由營業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提出專案申請作廢

發票一經作業(包含開立/作廢/折讓等動作)即會上傳至財政部系統端,一般2小時內會完成狀態回傳,如發票作業後超過2小時仍顯示為「上傳中」,可能是因財政部系統繁忙(常見於單月15日前因申報人數較多系統壅塞),或財政部Tunkey網路傳輸異常。
如有此情況,請提供卡上傳狀態的字軌,由行政人員協助查詢發票狀態。

您好,透過台灣萬事達金流電子發票加值中心開立電子發票:

您每期放在我們系統的字軌,我們將協助上傳空白未使用字軌號碼檔

通常於次期 7 日前完成上傳作業,提前於法定期限前完成

上傳完成後,將透過Mail提供商店上期空白字軌區間報表,方便留存與查核

 

商店無需自行操作,可安心由我們的專業團隊代為處理喔!🥰

可以。不過,開立混稅發票時,請務必留意以下重點:

🔹開立發票時,課稅別應選擇混合稅,並於每項品項後方選擇對應稅率

🔹不同稅別需清楚分別列示,不得合併計算稅額

🔹僅應稅(5%)項目可扣抵營業稅,免稅與零稅率項目不可扣抵

 

⚠️ 另外,依照發票形式不同:
二聯式發票(B2C):可開立混稅發票。 
三聯式發票(B2B):按法規應分別開立應稅、免稅、零稅率發票,不能混開

 

考量實務作業與客戶報帳便利性,若交易內容較複雜,建議依不同稅別分開開立發票,可有效降低帳務與稅務爭議風險。如對發票開立方式仍有疑問,歡迎隨時與客服聯繫,我們將協助您確認最合適的處理方式。

 

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四條第三十三、三十四項規定者,得免用或免開。
第三十三項、營業人外銷貨物、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第三十四項、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與第8條相關規範: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應按時序開立,電子發票的開立與作廢需於48小時內上傳至平台,且營業人需依交易當日日期進行電子發票開立。

 

因應相關規範,使用本系統線上開立時,發票將依「開立當下時間」進行開立,無法追溯過往日期發票或預約未來日期發票開立。

 

如商店有跨月後開立上個月發票之需求,請透過CSV檔(商店可於後台 發票開立 頁面中取得CSV範本檔案,並依範本檔案進行資料設定)設定發票開立日期與上傳。

 

透過CSV進行發票開立設定時,應留意[發票開立時間不得早於最後一張發票開立時間]

如有月底(或次月月初)一次性開立整月發票之需求,請於次月發票進行開立前完成CSV檔案製作與上傳開立。

 

例子1

2025/10/01 已有開立過發票,要補開2025/09/30的發票→

 因最後一張發票開立日期時間為 2025/10/01,為避免發票違反依時序開立規則

 透過CSV進行發票追溯開立時,無法開立發票日期早於 2025/10/01 之發票

 

例子2

2025/10月 並未開立過發票,要補開2025/09/30的發票→

 因2025/10月並未開立過發票,可透過CSV開立2025/09/30的發票。

 

如有發票跨期需於月初補開上期發票,但已開過當期/當月發票之情況,例:在已經開立過2025/09月的發票後,需要在申報日前補開2025/08月的發票,請先完成CSV檔製作,再洽行政人員協助使用CSV檔開立上期/上月發票。

電子發票經買賣雙方合意,可開立紙本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但紙本開立之發票,是無法使用電子發票方式進行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的!營業人原開立發票非屬電子發票,應交付紙本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您好,依相關規定,營業人交付與取得電子發票是有時間限制的!

說明如下:

 

📌 一般時間限制規定

B2C(對一般消費者)

 須於交易完成後 48 小時內,完成電子發票及載具識別資訊的上傳作業。

B2B(對公司行號)

 須於 7 日內,完成電子發票的開立、接收及上傳作業。

 

📌 特殊情況之補救規定

考量企業在實際營運過程中,可能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營業人之事由,導致無法於上述期限內完成電子發票的交付與取得,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7 條第 5 項規定:

符合原定期限者,視為已將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買受人亦視為已取得統一發票。若因不可歸責於營業人之事由,致無法依規定期限辦理者,應於該事由消滅之翌日起算 3 日內 完成資料傳輸,並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經核准後,視同已依規定完成交付。

 

⚠️ 請儘量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電子發票相關作業,以避免後續申報或查核風險

若遇系統異常、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因素,請保留相關佐證資料,並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救

 

如對電子發票開立時限仍有疑問,歡迎隨時聯繫客服,我們將協助您進一步確認與處理。

發票折讓金額不得大於開立金額。如有此類錯誤訊息出現,請協助確認是否為以下情況:

 

👉 折讓金額輸入錯誤:

  折讓金額應依「含稅」金額輸入,若依未稅金額輸入將造成金額異常。

 

👉 該張發票曾作過折讓:

  商店可在[折讓單管理]中查看該發票是否曾作過折讓,及其折讓金額。新開折讓金額不得大於該發票剩餘可折讓金額。

 

 

 

依電子發票開立規範,電子發票證明聯僅在第一次開啟時為正本;第二次及之後開啟電子資料均顯示為「補印聯」。補印聯無法做為正式發票兌獎。


如因客戶端或營業人端操作錯誤,於未印出發票時誤開啟電子發票證明聯,造成發票註記為已列印,需修正發票註記狀態回未印出(即正本),請營業人Mail至台灣萬事達電子發票客服信箱:invoice80013554@gmail.com

 

提供相關發票字軌資訊並簡述錯誤狀況,以利協助復原註記狀態。(因發票之唯一性,每張發票僅受理協助復原註記一次)

可以。開立發票時,請於頁面中設定載具,並輸入對應載具明碼與隱碼。輸入載具時,請留意載具格式是否正確輸入。例如:手機條碼總長度為8碼字元;第一碼必為『/』;其餘七碼則由數字【0-9】、大寫英文【A-Z】與特殊符號【.】【-】【+】組成之載具。


如載具資料輸入錯誤,將造成消費者無法正確取得發票。請透過作廢重開的流程更正發票內容。

如該發票為三聯式(B2B)發票,請買受人查看信件附件以領收正本發票;如該發票為二聯式(B2C)發票,因發票唯一性之要求,為避免買受人透過發票正本進行違規操作,造成營業人受罰,系統Mail僅提供「發票副本」供買受人方便查看購買內容與核對資訊,因此信件內會標示該張發票為「非正式發票」,代表消費者無法使用該Mail資料進行中獎發票兌獎。


買受人可透過以下方式取得發票/兌獎:
👉 於該期發票開獎前,完成載具歸戶,中獎後發票獎金將直接匯到買受人設定的帳戶。
👉 如果需要紙本兌獎,請向營業人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紙本,這才是可兌獎的正式發票憑證。(如營業人有與我們合作超商列印,也可提供超商列印資訊,請買受人自行至全家列印發票)

如果要設定交易成立當下即開立發票,可透過金流系統後台 帳戶管理-公司基本資料 ,將「是否信用卡繳費自動開立發票」功能選是,即所有信用卡繳費完成當下,系統將自動開立發票。(如為虛擬帳號、超商繳款等現金代收,因非即時入帳,仍需營業人手動開立發票,無法透過系統自動開立)

  1. 營業人可自行將財政部配號結果提供給會計師。
  2. 營業人可授權會計師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

03.消費者電子發票相關問題

透過本系統開立的電子發票,只要沒有印出紙本、也沒有設定捐贈,都會存放在您的會員載具(E-mail)中,您只需要依照以下步驟操作即可完成歸戶:

 

📌 歸戶步驟

1.          前往我們的網站

2.          點選網站上方的【會員專區】

3.          進入【會員載具歸戶

4.          依畫面指示完成歸戶設定

完成後,該會員載具內的發票就會歸戶到您的個人載具中囉!🥰

 

歸戶時請注意:

⚠️ 已列印成紙本或已捐贈的發票無法進行歸戶

⚠️ 歸戶前請確認填寫的會員載具(Mail)資訊正確

⚠️ 建議在發票開立後儘早完成歸戶,以免超過可處理時間

 

完成歸戶後,您可以享有以下好處:

發票集中管理,不怕遺失

自動統一發票對獎,並符合雲端專屬獎條件

中獎可直接領獎,不需保存紙本

查詢、管理發票更方便

 

小提醒

若您之後消費時已設定好常用載具,未來開立的電子發票也能自動歸戶,使用起來會更便利喔!🥰

 

如果您在歸戶時碰到錯誤情況,並確定Mail並未輸入錯誤,可依以下的錯誤提示進行排查與處理:

 

l   重複歸戶導致錯誤

出現這個訊息,表示您使用的Mail已經完成過歸戶了。

您可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常用功能-歸戶設定 中進行查看。

如該信箱確認並未歸戶到您的整合服務平台帳號中,請與我們客服聯繫。

 

l   不存在此筆電子信箱

出現這個訊息,表示在我們系統中,並沒有對應您輸入信箱的發票。

請檢查信箱是否輸入正確(有區分英文大小寫),如確定信箱正確,請與我們客服聯繫,並提供您取得的發票開立通知或發票字軌資訊,我們將協助您進行信箱資訊核對。

如果營業人(商店)開立發票時,將您的信箱打錯,造成您的發票無法歸戶,此時只能請營業人(商店)進行發票資訊更正,消費者即可再透過系統進行載具歸戶。

 

但要注意的是,修改發票內容是有限制的!

 

可以修正的情況:

l   該張電子發票尚未列印成紙本或捐贈

l   該張發票尚在可調整的作業期間內(單月申報前)

👉 建議您儘快聯絡開立發票的商店協助確認與處理。

 

依照電子發票相關規範,下列情況將無法再變更載具資訊:

l   發票已經列印成紙本、設定捐贈,或已進行載具歸戶

l   發票已超過可更正期限

上述情況下,該張發票即視為已完成交付,將無法再進行載具歸戶或修改。

 

因此建議您:

消費時,於送出訂單前再次確認Email是否輸入正確

收到發票通知後,若發現Email有誤,請立即聯絡商店處理

 

需依發票類型與實際狀況判斷,並非所有電子發票都可以補印。

B2B 電子發票可補印;B2C 電子發票僅限「可辨識的毀損情況」可補印,遺失則不得補印。

 

📌 二聯式電子發票(B2C):

可補印的情況

無法補印的情況

.原電子發票證明聯紙本【並未遺失】

.雖內容部分模糊或毀損,但具體發票內容仍可清楚辨識

 

在上述情況下,營業人可協助補印電子發票證明聯,惟補印之發票上將明確標示「補印」字樣,並與正本發票釘於一起。(如該發票中獎,消費者可依補印發票與其雖部分損毀仍可辨識之正本發票進行兌獎,缺一不可)

.電子發票證明聯【已遺失】

.發票內容已無法辨識

 

 

電子發票證明聯若遺失,需比照傳統統一發票遺失的處理流程,為維持發票兌獎的唯一性與公平性,不可重複列印或再次交付紙本。

 

 

 

不能。領獎人需同時持有「電子發票證明聯」和「電子發票證明聯補印」才能領獎。

 

如領獎人因發票證明聯正本模糊不清無法領獎,應請營業人開補印發票以利兌獎:
營業人須影印存根聯(交易內容須清楚,如模糊不清,則請營業人於存根聯影本書寫交易內容),並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中獎人即可持補印之中獎發票併同原中獎發票至代發獎金單位兌領獎金。